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2015年中央1號文件關於“實施糧食作物製種大縣財政獎勵補助政策”的精神,農業部、財政部共同研究,將國家製種大縣獎勵單列,實行專款專用,采取競爭擇優、滾動支持的方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現就製種大縣財政獎勵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國家級種子生產大縣和國家南繁科研育種基地納入製種大縣獎勵範圍。按照種子生產和南繁科研育種基地規模以及省際平衡原則,確定2015年度製種大縣獎勵申報範圍(基地縣名單見附件)。根據申報材料、專項答辯和評審結果,篩選部分基地縣優先安排獎勵資金。
二、申報材料
基地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編製種子基地發展三年規劃(2015-2017年)。規劃要注重營造製種產業發展的社會環境、經濟環境和技術環境。規劃內容主要包括:
(一)規劃背景。包括基地發展成效、發展形勢及存在的主要問題,重點說明認定為國家級種子基地以來,地方政府在強化基地建設、管理與服務等方麵的措施和成效;詳細說明現有基地分布、製種麵積、製種產量、製種企業等情況。
(二)發展目標。推進基地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集約化和信息化建設,打造監管有力、服務到位的種子管理體係和隊伍,營造公平公正、競爭有序的種業發展環境。既要明確基地發展的三年總目標,也要明確年度目標,目標要數據化、指標化、可考核,並研究提出基地發展的思路和措施。
(三)重點任務。製種大縣獎勵資金要重點用於提高基地監管與服務能力,健全縣、鄉、村基地監管體係;重點用於種子生產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機製創新,促進種子企業與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結合,加快培育種業社會化服務體係;重點用於改善基地發展環境和管理設施裝備,加快提升基地現代化水平。海南南繁基地要根據南繁科研育種基地建設規劃,重點突出提升基礎性、公益性和公共性的南繁科研育種服務能力。中央財政資金要起到引導、帶動、整合的作用,積極鼓勵其他資金投入基地建設。獎勵資金若用於基地基礎設施建設,要說明與其他基建項目的關係。原則上,市場可以發揮主導作用的有關領域和地方政府應當承擔的職責事項,不在製種大縣獎勵資金使用範圍。
(四)資金測算。根據基地發展的重點任務和實際需要,研究提出基地發展的總資金需求(三年規劃申報獎勵總資金可參考在3000-6000萬元)和年度資金需求,要有詳細的測算方法、標準和依據。
(五)保障措施。在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扶持、引導整合投資、創新體製機製、完善管理體係等方麵,研究提出具體的政策措施。
三、申報程序
基地縣人民政府提出製種大縣獎勵申請,經省農業廳(委、局)審核同意後,由省農業廳(委、局)出具推薦函一式五份上報我部。
四、專項答辯
製種大縣獎勵專項答辯定於2015年4月12日上午8:30在北京舉行。地點: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0號樓7層會議室(農業部北辦公區)。要求申報基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縣(市、區)長參加答辯。各申報單位答辯時間控製在15分鍾以內(匯報時間10分鍾,答疑時間5分鍾),請做好答辯相關準備工作。屆時,請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10份帶到會上,申報及答辯材料電子稿須提前發送至我部種子管理局。
聯係人:張爽 馬誌強
電 話:010-59193236
傳 真:010-59191620
郵 箱:[email protected]
附 件:申報製種大縣獎勵的基地縣名單
農業部辦公廳
2015年4月10日 |